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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网络暴力到底是法不责众还是法要责众?

全国两会期间,“建议将严重的网络暴力纳入公诉案件”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热评。网暴是否该纳入公诉?应当如何制定纳入公诉的标准?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科技大学副校长魏世忠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将严重的网络暴力纳入公诉案件。

惩治网络暴力到底是法不责众还是法要责众?

无论是法不责众或是法“要”责众,我们都希望每个人应成为抵制“网暴潮水”的一份子,因为谁也无法保证,下一个遭受网络暴力的不是你自己。

没有人愿意被谣言和假民意所利用,网暴有个重要的爆发途径就是利用大众纯朴的正义感、对家国的爱、对公序良俗的本能维护,来激起愤怒。不难看出,人们的这种情绪并没有错,错的是它虚假甚至暗藏祸心的源头,好比一列动力十足的火车,车头被蓄意操纵,那受害的不仅是被车碾过的直接受害者,还有被带着走的车厢里无辜的人。

所以,惩治网暴不是一个与“是否责众”相关的话题,这是在张冠李戴,这是一个与建设新时代高质量互联网生态紧密相关的话题。惩治网暴是在防止更多的被假民意所淹没的受害者出现,是为了还网络以真实,是为了大众纯朴炙热的正义感发挥到正确的地方,这是在保护大众,避免我们任何一个网民成为受害者。缓一点说,这是一项网络民生工程,切一点说,这是一堂贯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必修课。

其实,就算是“众”,也是一个一个网络ID的集合,而每一个ID的背后,就算是水军操纵,也必然是有注册手机等个人资料,就算身份证是买的,真想追究,没有追究不出来的道理。

网络暴力的组成,就算再复杂再隐蔽,也怕有心人硬刚到底。有些人以为退一步海阔天空,只要自己不理,网暴就会消失,这种想法极其天真,网暴分子也是柿子拣软的捏,而且越是软柿子越要捏死,因为这样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而且高超的网暴分子往往是以团伙形式出现的,分工明确,有人唱黑脸,有人唱白脸,配合得非常默契。互相转赞评,显得声势浩大。

在反网暴方面,一来要擒贼先擒王,对首恶视情况进行报警或起诉;二来要向平台或更高监管机关投诉,让达不到标准的帐号也受到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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