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体检是否有必要?

婚前体检是否有必要?婚检必查项目和自选项目有哪些?

婚前体检是否有必要? 其实大部分人对于婚检的态度都是可做可不做的想法,甚至想都不会想到和自己朝夕相处的男朋友或女朋友是患病的。 其实正是因为这种侥幸心理,让部分患有传染病且没告诉另一半的人钻了空子。 并不是说只要患有传染病的人我们就应该远离,真正的婚姻其实是对自己和对另一半都负责的结果,倘若因为自己的隐瞒而造成对方心理、身体上极大的损伤,都是不应该的。 其实这些事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尤其是和陌生人亲密接触时需要有一定的安全防护意识。 就算是真的发生了关系,也应及时止损,采用防护工具再继续进行,毕竟你对另一个人的认识和熟悉程度并不该左右你的判断。 接受婚检应该是新人步入婚姻殿堂前的一种理念、一种自觉、一种习惯,这不仅是组建一个幸福家庭的必备要素,也是未来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重要一步。 新婚夫妇自觉接受婚检,既是对自身健康负责,也是对准家庭及下一代健康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 ??? 自愿婚检必须查,必查项目有哪些?自选项目有哪些? 婚前检查,指的是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疾病,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婚前检查对于男女双方都有着重大意义。 必查项目: 1.法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乙肝等,这些疾病可以通过抽血或涂片排查。 2.较重的精神病。如严重的躁狂症、精神分裂症等,这些疾病可能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患者的心理问题还会引起很多严重后果。此类疾病需要精神科医生诊断。 3.生殖系统畸形。此类疾病直接影响生育,其中一些疾病男科和妇科医生可通过肉眼诊断,有些需要用B超检查。 4.先天性遗传疾病。如白化病、原发性癫痫、软骨发育不良、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视网膜色素变性等。遗传性疾病的排查需要检测染色体。 5.血常规及尿常规。 自选项目: 1.肺功能。一般拍X光胸片即可。 2.心功能。一般的心脏病做心电图即可筛查,先天性心脏病可做心脏彩超。 3.血糖。验血查是否有糖尿病。 4.血压。验血查血压是否过高或过低。 5.内脏。做B超可查肝、胆、胰、脾、肾是否异常。 6.血液。抽血查肝功能、肾功能是否正常。 虽然新的《婚姻法》没有了强制婚前检查的规定,但是对于新婚的二人来讲,多多关注对方的身体健康,也是二人共同的幸福。 婚前检查的内容包括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两大部分。婚前检查内容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

2021年1月5日 · 1 分钟 · 26 字 · guiqihong
《晴雅集》官微在配图中写道:“晴雅之约,感恩相守,此生无悔,侍奉为荣”

《晴雅集》全部被下线已无购票信息,官微发声告别

1月2日就有消息称《晴雅集》和《沐浴之王》将于4日停止排映,消息曝光后,有院线称接到了通知,也有院线表示不会停止排映,当时在购票信息网站以及院线排片中,依旧能看到《晴雅集》的排片,而且都拥有不错的上座率。 截至目前,《晴雅集》共上映11天,取得了4.5亿元票房的好成绩,虽然在票房上取得了亮眼的数据,但是《晴雅集》的口碑却高开低走,在专业影评网站上网友给出了2星半只有5.1分的评价,其中31%的人给了1星,占比最多。 再次被曝出全部下线的消息后,目前在售票网站上已经搜不到《晴雅集》的内容了,其中一家售票网站显示1月5日《晴雅集》没有任何排片,另一家售票网站则直接搜索不到《晴雅集》的相关信息,主流的实时票房榜也已经将《晴雅集》移除。 随后,《晴雅集》官微证实了《晴雅集》被全部下线的消息属实,并在官微发声向观众告别…… 《晴雅集》官微在配图中写道:“晴雅之约,感恩相守,此生无悔,侍奉为荣”,在配文下面依旧是明晃晃的郭敬明导演作品。 对于《晴雅集》的突然下线,原因外界众说纷纭,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知识产权新规,和《晴雅集》一起被停止排映的《沐浴之王》在上映前就涉及版权争议,叫兽易小星导演还曾发文回应侵权一事,而郭敬明的《晴雅集》被下线的原因也和侵权有关,只不过不是电影侵权,而是受导演郭敬明早年的抄袭事件影响。 前段时间,有高达百位的电影从业者联名抵制郭敬明和于正,当时郭敬明和于正均选择沉默,没有作出回应,然而没过几天,郭敬明突然发文向庄羽道歉,承认自己的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了庄羽的《圈里圈外》,之后于正也向琼瑶道歉,并表示会退出《我就是演员》的录制,紧接着就曝出了《晴雅集》下线的消息,外界也猜测郭敬明的道歉和《晴雅集》的下线有直接关系,可惜道歉也没用,郭敬明还是没能挽回《晴雅集》下线的命运,于正在《我就是演员》的镜头也全部被删。

2021年1月5日 · 1 分钟 · 7 字 · guiqihong
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

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打之前需要注意什么?

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今天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00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庞星火介绍,不适合接种的人群包括孕妇、哺乳期妇女,正处在发热、感染等疾病急性期、患免疫缺陷或免疫紊乱的人群以及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患者等人员。所有接种人员在接种前要详细阅读知情同意书,身体不适可暂缓接种。不在18岁至59岁接种年龄段范围的人员,需要等待进一步临床试验数据披露,明确是否后续能够接种。 庞星火介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前要关注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权威媒体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的禁忌症知识;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如果自己不很清楚是否属于禁用人群,接种时主动提供健康状况,接种点的医生会判断是否可以接种;好好休息,让身体保持在一个较好的生理状态,最好不要空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建议穿方便穿脱的宽松衣服;按组织接种人员通知携带身份证、手机等物品,佩戴好口罩前往。 接种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按接种点标识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向医生主动提供自己健康状况,近期服用的药物信息,并如实填写知情同意书;如果接种部位有伤口,尽量避开伤口选择另一侧接种;接种完毕,需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止血棉签丢入医疗垃圾桶或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中。 接种疫苗之后在接种点留观区观察30分钟,无不适症状后才可以离开接种点;接种当日注射部位保持干燥并注意个人卫生;如果出现持续发烧等现象,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

2021年1月4日 · 1 分钟 · 4 字 · guiqihong
女教师补课期间出轨学生家长

女教师补课期间出轨学生家长,无关师德只关人品

吉林长春,一名女中学老师王某某在给女学生赵某做家教时出轨赵某父亲,之后两人长期保持4年性关系,赵某感觉二人关系不正常,就告诉其妈妈,此后赵某妈妈秘密录制了近百段两人同居和开房的视频,后向教育局投诉。11月30日,长春教育局就此事下发处罚文件。目前该教师已被给予处分,赵某父母也准备离婚。 这件事传到网上后,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有的网友说:男家长为了孩子也是蛮拼的,为了孩子的成绩不仅送钱还献身,表率啊!还有的网友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这个老师不但给学生传道授业解惑,还给学生家长传道授业解惑。这老师太厉害了,辅导完孩子,还得伺候孩子她爸!现在的师德怎么都变成这样了? 在这件事情上,我是不赞同女家长这种做法的!这位妻子处理方法很欠妥,一时冲动害了丈夫废了老师,坑了女儿和家庭,同时也彻底分裂了夫妻情感…其实女家长第一次就应该制止的,为什么等了一百多次啊?这需要多大的心胸啊? 毕竟家丑不可外扬,发现后应该制止和平谈判断决关系,对各方都好,然后再解决家庭问题。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这下可好,成了全网热点了,女家长把丈夫、老师搞臭了,又能得到什么呢?就出了口恶气,毕竟是自己的丈夫孩子的爸爸,他们这种行为触极了道德底线,破坏了夫妻及家庭关系,应该受到遣责和唾弃,举报到教育局又放到网上,个人认为过了,对谁都不好。 最后我不赞同某些网友说的现在师德不行了!我看这个纯属个人行为,与是否是教师无关,也不存在师德问题,这完全是是个人品德问题! 前两天刚刚看到了女家长与校长兼班主任勾搭上,最终双方未能成婚,女家长举报校长的消息这儿又出现了女教师利用给学生补课的机会与学生家长勾搭上的消息,也算是一出双簧,而且都很狗血。 对长春这名女教师来说,年龄很小,与学生的父亲勾搭上,确实有点让人没有想到。毕竟,从事的是老师职业,需要有尊严和道德的。不然,只能退出老师行列了。

2021年1月4日 · 1 分钟 · 7 字 · guiqihong
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废止,解读“继承篇”的5点不同

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废止,解读“继承篇”的5点不同

今天是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将正式施行,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很多人关注法典中增加的“离婚冷静期”,其实,除了离婚冷静期之外,法典中的“继承篇”对《继承法》的相关内容也进行了修改,包括“继承权”和订立遗嘱都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的房产想要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给子女,就要按照新实行的《民法典》来办理了。 《民法典》实行后,遗嘱的订立有哪些不同呢? 主要有5点不同,我们逐一来解读: 第一种不同:《民法典》新增了两种订立遗嘱的方式。 在《民法典》实行之前,订立遗嘱一般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这是有比较大的缺陷的,一般来说,订立遗嘱的是行动不便的老人或者身患重病的人,到公证处公证很不方便。 基于这种考虑,《民法典》新增了两种有效的订立遗嘱方式,分别为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就方便多了,比如有些不会写字的老人可以选择录像遗嘱,比较人性化。 第二种不同:《民法典》新增了“见证人”的规定。 这个规定可能是担心子女争房产,糊弄老人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订立遗嘱吧,见证人可以有效避免这种情况。 具体来说就是在录像遗嘱中,法典要求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充分保证了遗嘱符合订立者的个人意愿。 第三个不同:《民法典》新增加了“宽恕”制度。 这个也是充分考虑了立遗嘱人的现实情况,我们有时会遇到这样的子女,为了得到老人的财产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在立遗嘱前和立遗嘱后“判若两人”。这条规定让老人可以有一次修改遗嘱的机会,最大程度上保证了立遗嘱人的权益。 第四个不同:《民法典》增加了“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这个规定的意思是说,当出现多份有效遗嘱时,将以最新的遗嘱为有效遗嘱来执行。 这与之前的规定是有很大不同的,在之前只有被公证过的遗嘱才最具有法律效力,不管子女有几份遗嘱,不管遗嘱的订立时间,均已公证遗嘱为准。 第五个不同:《民法典》增加了有效继承人的范围。 这个规定也是紧跟时代潮流的,当前家庭缩小化比较明显,有些年轻人不愿生育,《民法典》将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列入了有效继承人范围,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有些情况下遗产无人继承的问题。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来,《民法典》的规定充分考虑了人民的现实需要,更加人性化。随着《民法典》的实行,《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9部法律同步废止,相关规定汇总到了《民法典》中,《民法典》的内容可以说是涉及到了公民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各个方面,在家里备上一本太有必要了。

2021年1月2日 · 1 分钟 · 18 字 · guiqihong
华为全面下架腾讯游戏谁的损失更大?

华为全面下架腾讯游戏谁的损失更大?吃瓜群众静待谈判结果

1月1日,华为游戏中心社区发布公告,因腾讯游戏单方面就双方合作做出重大变更,继续合作产生重大障碍,经过谨慎评估,将腾讯游戏从华为平台下架。 腾讯游戏回应被华为下架称 ,因双方未能如期续约,正在积极沟通争取尽快恢复。目前,华为商店已检索不到《王者荣耀》、《和平精英》等腾讯旗下游戏。 这次华为与腾讯的冲突的原因,据说是腾讯想改变安卓平台上的渠道内流水收入分成关系惯例,安卓平台的分成,对比IOS平台的本来就已经处于弱势,腾讯此举有没有趁华为正在困难的机会期发难的嫌疑,不清楚,但是大致可以判断出华为如果同意了,可能会给行业带一个不好的头,其他企业更是不得不同意的了 。 这个其实就是个“谈判问题”,我们等后续双方继续谈判的结果就行。 华为与腾讯均为国内出名的大企业,双方一个做硬件一个做互联网社交。硬件厂商与大互联网平台的冲突“自古有之”,双方都有理由主张自己对于整个“生意”的贡献,客观上确实如此,是大家合力完成的事情。 只是生意场上,从来不是按照贡献大小来进行利益分配的,就跟你的老板不会跟你谈按劳分配一样(当然任正非除外),总是有人想多分,也有人不想自己少分,由于大家的“力量”对比的不均衡,很多分配方案,确实是很无奈都事情。比如腾讯跟苹果,腾讯就不得不接受苹果的无条件抽水30%的规则,就是这个原因。 从近阶段来看,感觉腾讯的损失会更大一些。因为不可能为了玩腾讯游戏,很多人把已经买的华为手机给扔了。大多数使用华为手机的人,选择就是不玩腾讯游戏。而且华为手机里没有腾讯游戏,会让家长高兴,更喜欢给孩子买华为手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说不定华为手机销量还会有一定的增长。但从更长远来看,因为华为手机里没有了腾讯游戏,很多喜欢游戏的人也就不买华为的手机了。反正对双方都有害处。两家公司合作才是对双方共赢的选择。估计过不了多长时间,两家就会重新谈判合作。毕竟谈判就是一个相互妥协的过程,一切以经济利益为最根本的选择标准。 关于华为全面下架腾讯游戏这个话题,我还想多说几句: 1、渠道下架了,不是不能玩,只是不能从华为应用商店下载了。你还可以通过官网,taptap等渠道下载,不影响。 2、别着急站队,华为腾讯分钱分不清楚,打架,跟我们有半毛钱关系? 国内有一些平台分成的潜规则,但腾讯比较强势,会要更多,其他家一般就怂了,只有华为直接硬刚,之前王者荣耀也是一直没上架。 当然,再强调一下,这个无关对错,神仙打架而已。 3、无论他们怎么分成,比例如何,不会影响你游戏充值,你该怎么充还是怎么充,不多不少。 4、下架不影响游戏体验,比如nova8支持的王者荣耀90帧,游戏分成的和游戏功能合作的是腾讯不同的部门,不会因为A部门跟华为关系不好,B部门的合作也中止,除非是两家从整个公司层面不合作了,目前没有这样的消息。

2021年1月2日 · 1 分钟 · 16 字 · guiqihong
“黄荆棍儿出好人”是否应该再回归?

该不该实施教育惩戒?“黄荆棍儿出好人”是否应该再回归?

日前,教育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教育部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 教书育人吧,这事儿本来就是要面对大众,我上学的时候,记得入学的时候,很多父母都跟老实说:“孩子交给您教育了,要打要骂随意,我第一个支持”。老师打一下很正常,尤其是班里调皮的男生,但是打和打是不一样的,中间的度你必须掌握好。有些老师虽然打过我们,但是我们跟她关系还特别好,就是这样,当然这有时代的局限性,那前儿老师还都不错,不像现在。 但是任何制度只要下笔成文,就会有机可乘,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虽然有这么个规则,擦边球是很容易打的,所以你这个龟腚也就是摆设。 现在教育面对的问题就是两个极端,一个是个别教师内心太特么坏,另一个就是学校怕出事儿不敢管学生,这样下去肯定不行,最终害了的还是学生自己。为什么那么多巨婴?因为小时候五行缺教育。 我是支持合理惩戒的,从小耳濡目染的一句话,黄荆棍儿出好人,在我小时候,在学校犯了错一定会有惩戒,黄荆棍儿打屁股那真的不新鲜。 我记得,每年报名第一天,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然后都会对老师说一句话,就当自己的娃,该打就打,该骂就骂,不要客气,当着家长的面,老师回答都很客气,不过实际操作起来,一点都不含糊,尤其是我们的数学老师,真是个暴脾气,排队吃笋子炒肉丝,打屁股,罚站也是家常便饭的事情。 这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心理阴影?现在想想很感激他们,小屁孩睡一觉就忘得干干净净,不过有一个好处,能很快的记住知识点,上课也专心了许多,和老师的关系有了新进步,也愿意主动提问了。 到了这个时代,现在的学生,老师惹不起,打不得,骂不得,说不得,学校也禁止体罚学生了,老师变得特别憋屈,严重的还会被投诉,还有可能被录下来放到网上,这样的新闻我们也看过太多次了,对整个老师群体伤害还是挺大的。 当然学生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这肯定是好事。另外还想说,不良教师也只是极个别现象,不要因为极个别新闻事件,上升到全校全校乃至整个教师群。 学生犯错了,走上歪路了,老师不敢纠偏了,如果这个时候不及时更正,以后出生社会有苦果子吃了。合理的惩戒真的太重要了,当然也需要老师掌握好这个度,学生能接受到什么程度,回归教书育人的本质,该管还是要管的,该罚罚该训训,各方都别矫枉过正,你觉得该不该实施教育惩戒呢?

2020年12月29日 · 1 分钟 · 10 字 · guiqihong
广东一男生朝女生泼化学物质

广东一男生朝女生泼化学物质,泼硫酸这种手法值得追问和深思

据广东茂名茂南区警方通报,12月28日中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校区发生一宗刑事案件。因矛盾纠纷,该校在读学生叶某荣致同班女同学曾某娟(22岁)、戴某梦(22岁)、苏某秀(22岁)3人受伤。 有个疑点,一个男生为什么要同时泼两个女生?还是要探究原因!为什么男生同时向2名女生泼硫酸?是不是硫酸还有待检测! 在其他层面,我们也有需要追问的。 1、硫酸作为国家违禁品,具有极强的腐蚀性,为社会安全,一般个人是买不到的,正常情况下需公安局开的证明条才能买,那么男子的硫酸从何而来? 2、男生作为团支书,心里素质一般都会比其他同学强,为何突然下两名女子下如此狠手,据说该男性格孤僻,那么,他是怎么当上去的呢? 3、学校是否存在有失职的可能,身为化工学校,对化工物品一般都要严加看守,那么男生的硫酸收管是那来得呢? 泼硫酸这种手法已经很多年没见到了。 放在十年前还是一本三流言情小说中非常常见的桥段,如果不提的话现在很多人几乎都把这种行为忘记了,但不得不说这种行为其实非常非常容易模仿作案。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的那位“硫酸男孩”的一系列行为明显是有备而来,而且选择了在教室,在课堂上行凶并被当场抓获,可以说他就是怀着同归于尽的心理来的,这种不怕死的人再怀着恶意做事真的非常的可怕。 面对泼硫酸这个事伤害非常的大,从身心上都会造成严重的伤害,如果确实是在面部的话可以说三个女生的一辈子真的毁了,对未来的各种期待都彻底被切断了。 这是这个事件的最恨的一点,这个不怕死的恶人,他毁灭别人的目标达到了,再怎么判都无法弥补几个女生受到严重破坏的人生。

2020年12月29日 · 1 分钟 · 11 字 · guiqihong
如何看待干得好不如嫁得好?

如何看待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嫁得好”的“好”指的是什么呢?

古人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真的自有其真意。 嫁给一个人其实就是嫁给了一种生活,两个人的日子不是一个人的随性,牵绊其中之时,婚姻质量就直接影响了幸福好坏。好的婚姻就像阳光,它变得温暖时,花就开了,坏的婚姻如坟墓,埋葬了热情,熄灭了爱火。 之所以会产生“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观念,当然是受目前“一切向钱看”思潮所影响,“金钱至上”、“金钱崇拜”的价值观扭曲了许多人包括年轻姑娘的灵魂。呵呵,抱歉了啊!这样说是不是有点扣大帽子了?这样说或许有点言重了,但事实也确实差不到哪儿去。 因为,很简单的道理啊,爱情以及接下来的婚姻,要看重的是感情,是人品,而不是钱。人毕竟是人啊,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有感情、有思想、有精神、有灵魂。感情、思想、精神、灵魂相通,彼此相爱,两口子一起努力奋斗,即使日子过得穷点,感觉也是无比幸福的。 极而言之,正如老百姓说的——喝凉水也是甜的。相反,如果没有感情等等,只有物质物质物质,金钱金钱金钱,花天酒地,纸醉金迷,那么“人”到哪儿去了?那样还是“人”的生活吗? “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观念背后,似乎还隐含着一个问题是,人格的独立,精神的自由,做人的尊严没有了,至少是不再被看重了。一百年前的“五四”时期呼唤的人格精神没有了。这恐怕还是“金钱至上”惹的祸。 年轻人尤其在女孩儿当中流传甚广,好像好多人也都同意这一观点,但恕我直言,我不欣赏,也不赞同这一观点。我来说说我的想法和各位交流,仅供你们参考。 首先我想问的是,“嫁得好”的“好”指的是什么呢?从目前社会风气、风尚、趣味来看,我想应该不是指感情、人品之类,而是指有钱或有权有势,也许主要是指有钱。意思是说,自己干得再辛苦,也挣不了多少钱,也难以改变自己贫穷的困境,而一旦嫁给一阔老,一富翁,一下子就脱贫了,致富了,就可以安享荣华富贵了。 对于婚姻生活来说,贫穷固然非人之所愿,可是,单一个“富”字就一定好吗?正如人们常说的,你到底嫁的是人呢,还是钱呢?如果你嫁的那个有钱人粗俗、粗鄙、顽劣不堪,在他眼里除了钱还是钱,那么他也会以钱的眼光来看你——你是他用钱买来、或诱惑来的特殊商品,他不高兴了可以随时换掉你。他认为他有钱,你没钱,他高你一等到N等,因此可以居高临下小看你,在你面前颐使气指,对你呼来喝去,你感觉怎么样?你还有尊严吗?你的人格何在?这不仅是可能的,而是可以说是肯定的。君不见,现实中、文艺作品中,这种现象还少吗! 当然你可能说这是偏见。是,或许是有偏见的成分,有钱人中有教养、有品位、有境界的人有的是。事实确实如此,如果你碰上这样一位,那就真的恭喜你了。可是,你要知道,根据概率,这样的人并不普遍并不占多数啊!你敢拿你的一生做赌注吗? 有一天可以嫁进豪门,是很多女孩子的梦想。可是嫁入豪门的同时,要承受的压力也是外人无法想象的。 如果男女家境差太多,嫁入豪门的女孩常常会被男方的家人看不起,嫁入豪门的同时也代表着要接受外界和周围朋友的冷嘲热讽。不用说是靠着容貌嫁入豪门的“花瓶”了,就算是优秀的女人嫁入豪门,日子也非常难过。

2020年12月22日 · 1 分钟 · 12 字 · guiqihong
破解“社恐”困局,关键要学会关注现实世界

破解“社恐”困局,关键要学会关注现实世界

日前,《中国青年报》联合中国社科院、社交平台探探发起调研,就当下年轻人的社交情况展开分析。调研针对探探平台18至35岁的用户发放问卷,共回收有效问卷超4000份,其中40.2%的人表示自己存在不同程度的“社恐”,52.7%的人认为自己缺乏社交技巧,也有55.6%的人对自身条件不够自信。数据里潜藏着这一代年轻人在社交方面的爱与怕。“社恐”是病吗?还是青年借“社恐”自嘲来释放的某种信号? 当前一个尴尬的事实是:社交工具不断升级,年轻人却在“社交降级”。越来越多的90后、00后认为自己“社恐”。“朋友见面难”已成为一种生活常态,“有空见一面”也是一种奢望,约个饭局更是一种“生死之交”。特别是,超四成年轻人表示自己存在不同程度的“社恐”,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享受”独居独处,依靠手机建构和维护自己的社交网络,在虚拟世界越陷越深。出现这种状况,除了在大城市生活节奏加快,工作压力加大之外,主要是因为人们过度依赖于微信等虚拟社交平台,而越来越远离了真切的现实生活。 事实上,网络社交平台的风靡,也是现实孤独感的一种折射。一些年轻人迷恋微信群,其实是一种虚拟社交依赖症,对微信群越依赖,在现实生活中就会越孤独。特别是,网络社交平台,在带给人们虚拟满足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负面的社会影响。从表面上看,依赖微信群,减少了人的孤独感,联络了社交感情。殊不知,越是沉迷于虚拟社交中的人,越是在现实中感到压抑的人;对他们来说,微信群已经不折不扣地变成了真实社交关系的替代品,甚至对人的正常工作、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和危害。 要知道,虚拟社交中的“乐趣”,是以现实生活中的“无趣”为代价的。一些人废寝忘食地经营虚拟社交群时,突然发现自己的工作没做好,对身边的亲朋好友也没照顾好,更尖锐的现实矛盾有增无减。可见,虚拟社交平台,也是一把双刃剑,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任何一种网络产品,只有当它植入现实生活,与正常生活步调和谐,才会具有持久的生命力。换言之,逃避社交只是一时的,只有迈出从舒适走向未知的那一步,触摸真实社交的复杂和温暖,才能把自己的生活道路越走越宽。 因此,破解“社恐”困局,关键是善处虚拟世界。要学会适时从虚拟世界中抽身,回归现实。真正的幸福和快乐,还是应该在阳光下,在现实生活里,在人与人零距离交往之间,在爱情、婚姻、家庭和事业中实现。生命是有限的,精力也是有限的,每个人都应该合理处理现实与虚拟中的自我状态,这样才能拥有一个丰满的人生。特别是,现代年轻的职场人士,更多的时候应该依靠亲近大自然,亲近身边的人,亲近有生命力的东西,来减轻压力、放松心情、享受人生。

2020年12月22日 · 1 分钟 · 5 字 · guiqi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