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吗?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吗?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战海峰 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出资买房到底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司法实践中一个常见的难题,法官在作出判断之前往往要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近日,重庆市巴南区法院对一起婚后父母出资所购房屋的产权问题纠纷作出了判决。 据了解,何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2018年,张某母亲李某购买了位于巴南区某小区的房屋用于二人居住,并登记在张某名下。李某在支付首付款60余万元后,按期向该还款账户转入按揭款,并在一年后将该房屋的剩余贷款56万余元全部付清。在此期间,何某分3次向该还款账户转入8700元,张某分2次向还款账户转入17000元,该账户中的存款曾被何某、张某另作他用。后双方感情破裂,何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并以其偿还按揭贷款为由要求将前述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李某则称该房屋系其单独赠送给张某的财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在二人婚后购买房屋并登记在张某名下,李某在支付首付款后又还清了剩余按揭款,虽然闻某和张某在按揭期间向还款账户转入部分款项,但结合李某转入金额看,双方向还款账户转入款项的原因在于二人曾挪用该账户部分款项,其主观意图系填补挪用李某转入按揭款的空缺,并非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归还按揭款。鉴于还款账户的特定用途,二人以上行为仅系个人行为,并不影响李某转款行为系代替张某归还按揭款性质的认定。因此可判定案涉房屋系李某全款出资购买,现房屋登记在张某个人名下且李某陈述该房屋系其单独赠与给张某,因此应当认定案涉房屋系张某个人财产。法院遂判决驳回了何某对案涉房屋的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婚后由一方父母全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等于已经向社会公开了不动产的所有者只是自己的子女,申请登记的内容也是意思表示的一种,这种情况下视为只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2023年7月29日 · 1 分钟 · 6 字 · guiqihong
经济工作会议对房地产中长期基本面有了表态,强调“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

历史首次明确:“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7月24日,中央政治局经济工作会议重磅消息出来了,亿万民众关注的房地产,中央是如何判断的呢? 会议指出, 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和 “ 平急两用 ”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盘活改造各类闲置房产。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要加强金融监管,稳步推动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 其他的话其实经济工作会议提及多次,那么最大的不同是什么? 首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什么意思?以前,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爆,一房难求、房价畸高,特别是一二线城市多次调控、加码限购,典型的卖方市场;而今,房地产持续低迷、除了一线城市以及城市核心地段,房价普遍下行,房主忧心忡忡,要么割肉止损,要么赔钱苦撑,买主要么抄底优质房源、要么继续观望等待,典型的买房市场。 中央判断,房地产市场已经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每个人都要看清形势,做好准备!当然这也意味着政策会再次升级宽松。 经济工作会议对房地产中长期基本面有了表态,强调“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 2023年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领导人2022年12月15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的一部分《当前经济工作的几个重大问题》,文中明确指出要“深入研判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和城镇化格局等重大趋势性、结构性变化,抓紧研究中长期治本之策”。 这就意味这之前央行领导提及的:过去在市场长期过热阶段陆续出台的政策存在边际优化空间。很快会落地。 其次:未提房住不炒。 “风险防控”,已经成为今年房地产工作的重中之重,2022年以来,房地产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市场景气程度持续走弱,房企债务风险明显加剧。与此同时,各地频发“停工断贷潮”,也进一步打压市场信心。一旦上述风险向金融、社会等领域传导,后果则不堪设想。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房住不炒”的说法首次被提出。此后数年,这一简单明了的表述,一直是房地产调控工作的根本遵循,并接连出现在2018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四年的《报告》中。 没有明确提及房住不炒不意味政策的全面转向,“房住不炒”依然是地方因城施策的底线,也是未来中国楼市长期坚持的总基调,不应也不会突破。 第三:整体房地产全面降温 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面积5951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2.8%。商品房销售额63092亿元,增长1.1%,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3.7%。 6月是最近2019年来连续4年最低值。当下出台政策的城市政策边缘效应降低,而一线城市目前基本没有宽松政策。 1:政策的影响退烧,随着一年多的楼市政策宽松,当下市场除了一线城市和少数二线城市,宽松政策已经出无可出。 目前房地产行业面对的并非简单的资金问题,拿地、销售、客源、贷款乃至同质化产品竞争都存在压力。从当前监测的数据来看,多个城市利率均出现了轻微的变化。但当前购房是收入稳定问题,叠加人口结构问题,依然影响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6月房地产市场边际继续转弱,多数城市销售面积环比延续下降态势,市场信心不足,特别是一线城市的公积金政策相对覆盖面太小,难以拉动改善需求,小阳春有降温的趋势。 当下楼市政策特别是一线城市需要继续加码,否则市场下行难免。 2:2022年11-12月房价下调过快,使得部分购房者带着抄底心理入市,特别是12月整体楼市冰冻,基本疫情过后, 市场出现了恢复上涨。但普通消费者收入上涨有限,在经济波动的情况下,买房意愿不足。前期积压需求释放后,市场新增需求减少。2-3月房价上涨后,二季度购房者再次观望。 3:人口与结婚等数据影响了市场对后市的判断,5-6月份是每年小阳春后的学区房需求减少月份,从二手住宅看,6月份,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7%,降幅比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二、三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均下降0.4%,降幅比上月分别扩大0.1和0.2个百分点。市场整体出现了明显的倒春寒。 4:6月份再次出现部分房企暴雷,包括建业等企业债务危机持续,使得购房者购房意愿降低。北方天气过热也影响了看房等消费活动。 房地产市场在历经十几年快速发展后,与经济增速的换挡期、结构调整的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的消化期“三期叠加”相对应,特别是疫情下,购房者信心不足,很多房企暴雷影响了购房者的安全感,所以使得很多宽松政策对于市场的作用低于预期。 整体看,当下房地产市场需要购房者恢复信心,而市场要企稳肯定必须从一二线开始,整体看政策内容越来越宽,政策力度越来越大。对于2023年市场来说,随着信贷供应的井喷,一二线城市市场有所企稳,出现了小阳春,但整体看,大部分三四线城市依然处于调整中。未来房地产市场依然期待更多的有利政策出台。 整个中国房地产市场必须要一线城市稳定,特别是改善需求扶持政策落地市场才有望真正企稳。 从房地产市场看,2022年来系列稳楼市政策主要出现在二线及以下城市,一线城市改善需求为主,受制于二套房首付成数高等影响,很难入市,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房地产市场需要稳定, 预期会出现针对一二线城市的稳定政策,包括最近针对重大特大城市的城中村改造等利好政策可能会陆续出台。 针对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都应该有大幅度的调整,特别是卖一买一,认房不认贷应该成为全国所有城市执行内容。现在全国还想买房的可能也就只有一线城市改善需求了! 简单的总结一下,如果最近出台认房不认贷,那么市场肯定会明显企稳上行,如果最近不出认房不认贷,买房就要谨慎了! 是打开一线城市房地产政策工具箱的时候了!

2023年7月25日 · 1 分钟 · 37 字 · guiqihong
买房现负首付什么意思

买房现负首付什么意思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各种奇怪的购房方式也层出不穷。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便是“负首付”这一看似可以让购房人“轻松置业”的方式。近期,有房产中介声称买房可以做到“负首付”。例如,房产价格520万元,但可以向银行贷款570万元,这样购房人不仅无需付首付,还能拿到50万元作为装修款。据了解,通过开发商返首付、做高合同价等方法,一些房产看似可以做到“零首付”“低首付”乃至“负首付”,但也面临财务和法律风险。 据业内人士介绍,“负首付”与“零首付”“低首付”的操作方法类似,一是开发商通过首付分期、返首付等形式减轻购房人首付压力,二是开发商通过做高合同价格,帮助购房人获取更高额度的银行贷款。若开发商返还的资金超过首付款,或银行贷款金额超过房产原价,“负首付”便“实现”了。 但是,面对这种方式,我们该如何看待?又该如何避免财务和法律风险呢?本文将从这两个角度出发,对“负首付”进行分析和探讨。 ——财务风险 首先,我们来看看财务风险。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购房往往是一笔巨款。而对于那些想要通过“负首付”方式购房的人来说,这个巨款甚至可以变成“负债”。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有一些购房者想要问:难道我不需要付首付,就可以买房了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在“负首付”的购房方式中,购房人需要向银行贷款,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购买房产。而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最终都需要购房人来承担。对于一些不良中介或开发商来说,他们为了快速售出房产,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来让购房人“轻松”地获得银行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可能会面临以下几种财务风险: (1)负债风险 银行贷款需要购房人还款,而还款的本金和利息,往往要比购房人首付支付的总额更高。因此,当购房人拥有的财力无法承担还款时,就会面临负债的风险。这是“负首付”购房方式中最为普遍的财务风险。 (2)利息风险 银行贷款的利息率是固定的,而随着贷款时间的增加,利息的累加也会变得越来越高。在“负首付”购房方式中,购房人需要贷款的金额往往十分巨大,因此在还款时,需要支付的利息也是非常高的。如果购房人的财力无法承担这些利息,就会面临利息风险。 (3)装修风险 在“负首付”购房方式中,购房人可能会得到一笔装修款。这笔款项往往是通过开发商返首付或做高合同价等方式获得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款项往往是与购房人贷款利息挂钩的。因此,当购房人无法承担贷款利息时,他们也将无法完成装修。这就是装修风险。 ——法律风险 除了财务风险,购房人在选择“负首付”购房方式时还需要注意法律风险。这种购房方式本身就存在很多法律隐患,而一旦出现问题,购房人可能会面临很大的损失。 首先,购房人在选择“负首付”购房方式时,往往需要签订一份与开发商或房产中介的协议。这份协议中往往包括很多条款,而购房人需要仔细阅读并理解这些条款。如果购房人没有认真阅读这些条款,就可能会被某些不良的中介或开发商骗取财产。 其次,购房人在选择“负首付”购房方式时,需要清楚自己的财务状况。如果购房人本身就负债累累,那么他们很可能无法承担更多的贷款。因此,在选择“负首付”购房方式之前,购房人需要清楚自己的财务状况,以避免进一步的财务风险。 最后,购房人在选择“负首付”购房方式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在我国,购房人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如果购房人没有遵守这些法律和规定,就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总结 综上所述,虽然“负首付”购房方式看似可以让购房人轻松置业,但实际上却存在很多财务和法律风险。因此,购房人在选择购房方式时,需要三思而行,避免受到不良中介或开发商的欺骗。同时,购房人也需要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以避免进一步的财务风险。最后,购房人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以避免法律风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轻松置业”。

2023年5月24日 · 1 分钟 · 20 字 · guiqihong
近期,全国多地首套房房贷利率不断下行,许多人选择提前还贷。

年轻人报复性还房贷,比恶意不买房的影响还坏!

近期,全国多地首套房房贷利率不断下行,许多人选择提前还贷。而有些银行坐不住了,不仅线上关闭了还贷的通道,就连线下都要排队排几个月。 银行关闭提前还房贷窗口,不是因为那点利息。股东是国家,那点利息算啥? 提前还房贷的严重后果,是这样搞会导致社会资金的枯竭,耗尽了本来可以用来促销费、促买房的存量资金。 有人算过,40万亿房贷,就算全还了,或者替换成现在的低利率房贷,银行也就损失几百亿,九牛一毛而已,股东是国家,国家差那点钱? 问题在于,如果允许大规模提前还清房贷,那些提前还款的人,大多数自己是掏不出这么多钱的,大概率有一部分是东挪西凑借的,都是真正的存款。 这些存款本来可以用来消费、投资、买房…… 如果都被拼凑起来还房贷了,消费市场怎么办? 实体经济怎么办? 房地产怎么办? 就业怎么办? …… 所以,大规模提前还房贷的真正可怕之处是挖空民间存款,挖空社会流动资金和消费资金,动摇民营经济和房地产可持续发展。 由此可见,年轻人报复性还房贷,对经济来说:比恶意不买房的影响还坏!

2023年2月9日 · 1 分钟 · 13 字 · guiqihong
图1 香帅购房城市清单

2022,买房逻辑的变化是什么?

今年年初以来,包括郑州、南京、成都、武汉等在内的城市,陆续放开了限购政策。但是各城市房价依然显现出不同的态势。但似乎并没什么用,前5个月,中国31个省份中,27个省份房价同比下跌,其中重庆房价跌幅居首。 哪些省份房价在上涨呢? 呵呵,仅有的4朵金花(上海,宁夏,浙江,新疆)中,上海以4%涨幅领先,居于首位。 是不是很惊喜?尽管受疫情影响停摆两个月,但6月上海楼市已经重启,尤其是高端住宅成交量上涨。 放开限购为什么没用?房价为何依旧在下跌? 现在不确定性因素这么大,房子还该买吗?我到底该去哪儿买房才保险? 买房,买的是什么? 首先要弄清楚:买房,买的到底是什么? 之前已经讲过很多次,房子的价值跟砖瓦,钢筋水泥没有关系。 房子价格反映的是房子所在土地的价值。而土地的价值来自这片土地上经济的增长潜力,即大家对这片土地未来可以创造多少财富的预期。 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的“房地产”就是这个国家、地区和城市的“股票”。买房买的是什么?是增长。所以,房地产的长期价值,是由国家、地区和城市的增长水平决定的。 今年房价的惨淡和上海楼市出人意料的复苏更是深刻说明了这一点: 1.大家对经济增长的前景开始产生质疑。 2.尽管受到重创,上海仍然是中国增长最具潜力的地方。 当然我们相信,今年经济会是前低后高,市场预期会在三季度以后有所恢复。 但从长期趋势来说,人口流动是有趋势。我们团队算过,两个趋势: ● 第一趋势:从“其他城市”流入北京,深圳,上海,广州,杭州,成都,南京,苏州。 ● 第二趋势:从“其他城市”流入省会城市。 严格说,房价的分化其实从2013年就已经开始了,大城市房价增速逐渐甩开小城市。 经济学有个Zipf’s law,齐夫定律,在城市经济学中,齐夫定律体现为人口规模最大的城市是第二大城市的两倍,是第三大城市的三倍……所以在可见的未来,中国的人口集中度仍然会继续上升,房价的分化程度也会不断加剧。 我们很早就给过购房城市清单,将城市分为“尽量买,可以买,可买可不买,尽量不买”这四类(如下图),供你参考。你可以对照一下自己所在城市房价的变化,以及城市在这个清单中的位置,思考一下,买房,到底要买哪里? 图1 香帅购房城市清单 2022,买房逻辑是否有变化? 那么,到了2022年,不确定性这么大的情况下,买房的逻辑是不是应该有变化呢? 说实话,2022年这个问题挺纠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我看到的是几层逻辑, 第一层增长逻辑,这个逻辑是被削弱的,起码是不确定性在增大,这对房产是不利的。所以应该等。 第二层则是通胀逻辑,这个逻辑则对房产有利,而且增长不确定性加大后,会抑制企业利润,股市会受到挤压,老百姓资产保值渠道就那么几个,所以也对房子有利。 所以我总结了一条原则叫: 刚需买,非刚需等。 如果是0套房,刚需,结婚生娃的,可以忽略掉以下内容。 如果是买二套投资房,参考上面城市清单: 1.在尽量买和可以买两个城市栏的,可以根据年龄和投资偏好来。年龄45岁以上的可买,年龄45岁以下,学历较高,又对学习新知识比较热切的,也许应该缓行,参考其他资产。 2.在其他城市栏的,建议可以稍微缓缓。年龄大的建议买国债或者到所在省会城市买(如果你所在省会城市处于“尽量买”和“可以买”上两个城市栏) 整体上,2022年之后,房产逻辑还是有较大改变。 最后,希望国泰民安,希望居者有其屋,希望购房者拿到房吧。 中国百姓,真的值得被生活更温柔点对待。

2022年7月18日 · 1 分钟 · 41 字 · guiqihong
对于“要房子”,刘学州此前曾在直播里解释,他没有咄咄逼人

寻亲男孩决定起诉亲生父母,曾因住房问题遭亲母拉黑

19日凌晨,寻亲男孩刘学州发文称,本考虑放弃诉讼,但因亲生父母“颠倒黑白”,决定起诉,要与亲生父母“法庭见”。此前,他于12月16日在网上寻找父母,后得与亲生父母见面,但因其向父母要房子一事被生母拉黑。律师表示,刘学州亲生父母或涉嫌遗弃罪,刘学州向他们要房子不合理但可以理解。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1年12月6日,河北邢台17岁少年刘学州在网上寻亲,二十多天后,他终于见到了亲生父母。但1月17日,刘学州称目前已被亲生母亲拉黑,希望得到法律援助。18日中午,刘学州又称决定暂时放弃民事诉讼。 寻亲男孩决定起诉亲生父母:父母没认识到错误,决定“法庭见” 18日晚6时,刘学州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他已经在石家庄找到房子,打算回归正常的生活学习,“现在网络暴力挺可怕,我的初衷不是因为这件事想火起来,不想过多地在网络上制造热度,所以说适可而止。现在要好好学习,努力考学,完成学业,赶紧挣钱。” 当晚,刘学州的父母通过媒体发声。其父表示,刘学州希望父母在河北为他“买一套房子”,但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答应刘学州的要求,但表示愿意为刘学州提供学费和生活费,待其大学毕业再考虑买房的事。其母则表示,自己再婚了,前夫也再婚了,刘学州逼着让她离婚,也逼着让生父离婚,还威胁说要房子,“寒心了”。 19日凌晨,刘学州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本来已经打算放弃了,但是亲生父母“颠倒黑白,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错误”,决定与他们“法庭见”。 对于“要房子”,刘学州此前曾在直播里解释,他没有咄咄逼人,是心平气和的父母商量买房子或者租房都可以,他现在因为寻亲,没有房子可以住,也不可能回归亲生父母各自的再婚家庭。对于父亲提及“大学毕业后再考虑买房”,刘学州19日凌晨回应网友称“生父母没有这样说过”。 刘学州是否可以向父母要求买房子呢?河南益仟律师事务所律师袁二超律师表示,这个问题牵扯到抚养义务的问题,“要房子”是不合理的,作为父母应该给孩子提供法律约定的抚养费用,但是再买一套房子这种要求显然会高一点,这种情况下是不合理的;要求租房子是合理的,可以用抚养费来达到租房子的要求。当然,如果从道德上看,一个孩子无依无靠,被父母卖出去多年,想要父母给自己买房,是能够理解的。 袁二超表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社会所赋予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规定,抛弃年幼未满18周岁、没有生活能力的孩子,情节恶劣的行为可构成遗弃罪。刘学州目前年仅17岁,若亲生父母对他不管不顾,其行为将涉嫌遗弃罪。 刘学州称,是父母将他卖给他人获利。对此,其父亲回应媒体称,自己当时一天只挣二三十元,孩子又吃奶粉,没办法想找个好人家养。抱养人给了五六千元,但他并不知道对方是人贩子。 袁二超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是亲生父母,将孩子售卖获利的话,也涉嫌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法律上也对这个罪行有一个认定,如果只是稍微收取经济补偿,找人抚养孩子,那就不算拐卖妇女儿童罪;如果金额较高,可以认定构成犯罪。如果明知他人是人贩子还卖给别人并且获利了,也涉嫌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团聚不到1个月,寻亲男孩称遭亲生母亲拉黑:因住房产生分歧 去年12月,河北男孩刘学州通过网络寻找亲生父母的消息引发关注。通过一张疫苗接种资料,刘学州在警方的帮助下顺利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并与他们相认。但这两天,刘学州在社交平台晒出了一张图片,他被备注为“妈”的人拉黑。 去年12月26日,刘学州在网络上晒出了几张图片,并配文“尘埃落定”“与亲生父亲相认”,图片中的背景是一张红色的横幅,上面有“认亲仪式”字样。 同时,刘学州还晒出了一张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内容是他的亲生母亲叮嘱他天冷添衣,并要给刘学州寄东西。今年1月10日和11日,刘学州连续两天在社交平台晒出了自己与亲生母亲的合照,并配文称“今天是个幸福的小朋友”。 本以为事情会像刘学州在社交平台的发文一样,“故事才刚刚开始,一定会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结局,敬请期待……”结果1月17日凌晨,刘学州忽然在社交平台发了一张聊天截图,他备注为“妈”的人将他拉黑。 一个多小时后刘学州再次发文,称妈妈说“要是这个家不抱走我,还会有更好的人家把我抱走”,“爸爸说让我拉黑”。 1月18日凌晨4点左右,刘学州在网络上公布了一段录音,内容正是上面提到的妈妈对他说的话。 1月18日上午,记者联系到刘学州,他确认,自己已被亲生母亲拉黑。 至于双方闹翻的原因,刘学州称,他一直想要追究人贩子的责任,这牵扯到了养父母这边的一些亲戚,导致自己不方便再借住在养父母这边的亲戚家。 “这导致我没有地方住,学校现在放假了,我住不了宿舍,明年开学就要实习,我也住不了宿舍。”刘学州说,他因此向亲生父母提出,给他租一个房子,或者给他一个家,或者给他买个房子。这个要求导致亲生父母“着急了就翻脸了”。刘学州微博中提到自己居住的房子 刘学州微博中提到自己居住的房子 刘学州提到,自己的亲生父母已经离婚,并均再婚再育,“我父亲这边顾虑,害怕他现在的老婆因为这个事跟他离婚。” 此外,刘学州还提到,自己当年不是被送人,而是被亲生父母“卖掉”。 刘学州告诉记者,自己一边上学一边工作,明年开学后就开始实习,有一定的经济来源,现在他找到了住的地方,“跟别人合租。” 1月18日中午,刘学州再次在社交平台发文,称“不希望弟弟妹妹经历和自己一样的人生”“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原谅你们”。 全文如下: 大家好,我是刘学州,很感激各位网友对我的关心和理解!在此我向大家表示,暂时将不会向亲生父母提起民事诉讼,这是我深思熟虑后做下的决定,我需要把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上,放弃诉讼并不代表原谅了他们,因为我没有权利替我自己原谅他们!考虑到我的生父母家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是无辜的,所以放弃民事诉讼,因为错的不是我们孩子,无辜的是我们孩子,错的是大人!幸好现在没有爸爸妈妈的只有我一个孩子,若是提起诉讼,这些无辜的哥哥弟弟妹妹们也将会面临和我类似的经历,我选择舍去我自己,放弃诉讼,并不是因为亲生父母!是因为我知道我活的有多痛苦,不想让那些无辜的弟弟妹妹们也和我承受一样的苦。是涉及到公诉问题,就要看相关部门的决定了!借此机会也像大家澄清几件事情:第一,我之所以对卖我的中间人很纠结是因为不止我一个孩子被他卖过来!并不是拎不清是非,我是害怕其他的孩子的爸爸妈妈在辛苦找他们!所以大家不要再说我拎不清是非了哦。 第二,与他们沟通交谈中,我并没有咄咄逼人,我找他们要家并没有错,因为寻找他们,我失去了很多!因为追究人贩子责任导致我被同村人道德绑架,所以我没有办法再回去!我这些年一直是在各个亲戚家借住的,一直没有自己的家,养父母是因为***去世的所以,房子也被炸没了,因为找他们导致我没有地方住了,所以我找他们要个家,要房子并没有错啊。 希望将来的某一天弟弟妹妹长大后可以理解我为他们做的这些。

2022年1月19日 · 1 分钟 · 30 字 · guiqi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