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遍全球的“挖呀挖”版权问题:不同的模仿,不同的法律后果

火遍全球的“挖呀挖”版权问题:不同的模仿,不同的法律后果

连日来,幼儿园老师的手指舞“挖呀挖”,有火遍互联网之势。除了国内流行外,国外美国、德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都出现了模仿的各种题材的“挖呀挖”。不过,他们的模仿,明显在规避版权,对手势以及词曲都做了改动、变动,而不是照搬原曲。这样,模仿的是一个流行的模式(创意),而不是模仿版权上的表达(原曲),就不会侵权了。 国内抖音上的表扬“挖呀挖”典型代表人物是武汉一家幼儿园的黄老师。黄老师是两湖女子,面容姣好,侧面隽秀,手指配合旋律舞动,就好像一个成人童话,观者看后很解压,于是一夜成名。假如黄老师还没有出名,那么她的“挖呀挖“的表演,是自娱自乐,涉及的版权作品也是合理使用,但一旦成名有商业收入,那么对所涉及的版权作品就有侵权之虞。 黄老师的“挖呀挖”的表演版权,主要涉及三个部分:第一是背景音乐,是周杰伦《听妈妈的话》。这曲子周杰伦已经授权给抖音平台,可以使用。使用方式上一般是使用平台提供的音源,而黄老师是自播该曲。有点小小的不同,是瑕疵使用,问题不大。第二是唱的《小小花园》的歌词。这歌词当然是有版权的,须事先取得作者许可。事先没有许可,事后也要得到追认,否则就是侵权。黄老师应该是没有料到该曲会大红,自然也不会想到事前去找许可了,可以原谅,但事后出名后的重播,则必须要得到追认了。抖音上经常出现模仿,模仿中歌词经常出现改动。查清作者也要一个过程。也可能有几个作者,流传中多次改动歌词。这些都要厘清,保护原创。第三是手指舞,手指动作独特或者巧妙组合的,构成舞蹈作品。如果动作简单,大家都会,就不是作品了。一般而言,一个完整的节目是多个手势组合而成的。如果黄老师的手势以及组合是学别人的,则涉嫌侵权,如果是自己组合的,则是自创。总之,原创的才安全,不原创就可能侵权。 “挖呀挖”也是一个很好的普及版权案例。版权的精髓是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即保护的是形式,而不是创意想法。实际上,商业模式中创意是非常要的,但是为了思想的流通、言论的自由,对创意就不予保护了(版权费是有限保护)。于是现实生活中,有的改头换面的模仿就不侵权,有的原样照抄的模仿构成侵权,关键在于把握创意与表达的区别,而文艺作品中创意与表达的边界很多时候也是不明朗的,专家提前介入判断较为安全。

2023年5月16日 · 1 分钟 · 4 字 · guiqihong
视频网站发布关于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

视频网站发布关于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杜绝二创是版权保护的曲解?

刚刚,正午阳光、华策、柠萌、慈文、耀客、新丽等53家影视公司以及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芒果TV等5家视频网站等联合声明,呼吁保护影视版权,表示对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针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的短视频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将发起法律维权,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预防、抵制侵权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说,未经授权的剪辑、切条、搬运的行为的的确确侵犯了原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具体可能侵犯原著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所以现在很多视频网站、视频APP上的「XX带你看XX」「XX说XX」这类视频剪辑绝大部分都已经侵犯了原著的著作权。 影视剪辑是短视频内容的一个类别,所占比例应该不超过萌宠、美食和美人,其他还有游戏、搞笑。 短视频和长视频博弈,短视频要宣传费,长视频讲版权费,演员片方夹杂其中需要热度,反映的还有短视频与长视频对用户时间的抢占。 不同于书籍等物体,个体可以使用盗版,视频发布天然面向网络受众,这里需要重新定义营利和对影视的保护程度。 长视频肯定要拿负面剪辑开刀,期待案例逐渐明晰其中尺度。 回到法理上,一切都是资源与阵营的分配与平衡。 但看到这个声音,第一反应还是好气啊!以后不能看「cut段」,谁有时间看那些又臭又长的影视剧? 不得不说,快节奏的时代,「刷cut段追剧」既满足了对剧情的好奇,也避免了要花大量的时间在刷剧上。 最后,版权保护是好的,但是这种杜绝二创杜绝自来水的模式感觉把版权保护走偏了,保护的已经不是不再是创作者的权益,而是资本方的利益,一股子“要看要玩都交钱”的味道,贪婪又短视。

2021年4月10日 · 1 分钟 · 15 字 · guiqi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