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药的伟大历史成就和现实价值
中国南方以大米为主食,北方以小麦为主食。在某些一根筋的“专家”看来,这种现象是很不科学的:主食只能有一种,怎么能同时存在两种主食呢? 这样的“专家”的逻辑是:既然小麦是主食,那么,除非大米的“成分”与小麦完全一致,而且从育种到做成熟食的过程均符合“小麦理论”,否则,大米的存在就是不科学的,绝对不能用作主食的。 在那些坚信“只有小麦才是粮食”的专家看来:与水稻有关的理论,从水稻种植到米饭米粉烹饪统统都是不科学的,说米饭能养人一定是骗人的鬼话。 因此,我向来不与这些“专家”讨论他们所谓的“科学”“理论问题”,更不会与他们争论细胞之类的“科学”问题,我只陈述“米饭能养人”的事实。 中不中,看行动。 好不好,看疗效。 用事实来说话,以结果论英雄。 壹 中医药的历史意义 自古以来,中国就把医药卫生作为国家的主要工作之一,纳入到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最晚在西周,便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的、完善的医药卫生工作体制。 西周时,在朝廷建立了以“医师”为首的国家医疗卫生行政管理机构;地方各级政府均赋予相应的卫生行政管理职责,设置了相应机构和专职人员。“医师”之政令,通行于全国各级地方政府,直至每一个闾(25户人家为一个闾)。 《周礼·天官冢宰》: “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共医事。凡邦之有疾病者、疕疡者,造焉,则使医分而治之。” 《周礼·地官司徒》: “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 “乡大夫之职……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寡,辨其可任者。……老者疾者,皆舍。以岁时入其书。” “闾胥,各掌其闾之徵令。以岁时各数其闾之众寡,辨其施舍……既比,则读法,书其敬敏任恤者。” 西周时,在政府的医疗卫生业务上已有疾医、食医、疡医、兽医之分,在朝廷也设有相应的业务机构。 疾医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大内科。疾医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做好全国性的预防、治疗季节性的流行病、传染病。 早在几千年前,中医药理论便已经十分先进、成熟。《周礼·天官冢宰》: “疾医,掌养万民之疾病。四时皆有疠疾,春时有痟首疾,夏时有痒疥疾,秋时有疟寒疾,冬时有嗽上气疾。……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死终,则各书其所以而入于医师。” 中医向来主张预防为主,即治未病。最晚在西周时,中医就发现在不同季节有相应的流行病、传染病,并建立了系统的防治理论,有了成熟的预防和治疗方法。 如上所述的全国各地方的医疗机构,在朝廷的医疗业务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当历史进入到了唐代,通过对前人经验的继承与发展,唐朝的医疗卫生的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和人才培养工作又有了显着的进步。 和周朝一样,唐朝的任何一项重要工作,行政管理和业务实施都是分开的。在唐代,国家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礼部下属的祠部。《新唐书·百官志》: “(礼部)祠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筮、医药、僧尼之事。……凡名医子弟试疗病,长官涖覆,三年有验者以名闻。” 在全国各州县政府,也有对口的医疗卫生行政管理机构。《新唐书·百官志》: “(地方州府)功曹司功参军事,掌考课、假使、祭祀、礼乐、学校、表疏、书启、禄食、祥异、医药、卜筮、陈设、丧葬。” 各县衙门的功能与州府一样,也有相应的吏员负责这些工作。不只是军队,即便是监狱,也设有医疗卫生机构。 《新唐书·百官志》: “(刑部)都官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俘隶簿录,给衣粮医药,而理其诉免。” “(诸卫)仓曹参军事各二人,正八品下。掌五府文官勋考、假使、禄俸、公廨、田园、食料、医药、过所。” 在唐代,国家的卫生业务主管部门是太常寺。《新唐书·百官志》: “(太常寺)太医署……令掌医疗之法,其属有四:一曰医师,二曰针师,三曰按摩师,四曰咒禁师。……岁给药以防民疾。” 太常寺所属的太医署,负责全国的医疗卫生业务管理与实施。唐代的医疗卫生,分为医、针、按摩、咒禁、药等五大专业。 预防流行病、传染病,是这个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唐六典·太常寺》: “(太医署)每岁常合伤寒、时气、疟、痢、伤中、金疮之药,以备人之疾病者。” 《新唐书·百官志》: “(太常寺)太医署……凡陵寝庙皆储以药,尚药、太常医各一人受之……凡课药之州,置采药师一人。” 太医署每年要制作大量的防疫药品,进行药品战略储备;太常寺建有许多的药品仓库,以应对各种可能的危机。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放药品,预防流行病、传染病。 全国各个州府,均有专门的卫生业务主管部门。《新唐书·百官志》: “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上,掌疗民疾。……(开元)二十七年,复置医学生,掌州境巡疗。” 州府的“医学”,既是一所学校,也是州立医院。“医学博士”既是学校的教官,同时也是州立医院院长。 州立医院的医生除了在州府所在地的坐诊,还要定期在全州范围内进行巡回诊疗。州立医院为百姓看病,一律免费。 在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唐朝政府建立了十分完善规范的制度体系。廷设立了国家医学院。《新唐书·百官志》: “太医署……皆教以博士,考试登用如国子监……京师以良田为园,庶人十六以上为药园生,业成者为师。凡药,辨其所出,择其良者进焉……药童二十四人,药园师二人,药园生八人……医生四十人……针生二十人……按摩生十五人……咒禁生十人。医博士一人,正八品上;助教一人,从九品上。掌教授诸生以《本草》、《甲乙》、《脉经》,分而为业:一曰体疗,二曰疮肿,三曰少小,四曰耳目口齿,五曰角法。针博士一人,从八品上;助教一人,针师十人,并从九品下。掌教针生以经脉、孔穴,教如医生。按摩博士一人,按摩师四人,并从九品下。掌教导引之法以除疾,损伤折跌者,正之。咒禁博士一人,从九品下。掌教咒禁祓除为厉者,斋戒以受焉。” 国家医学院隶属于太医署,其教学、考试、选拔录用等等,和国家最高学府国子监一样。内设有药学(学生24人)、药园学(即中药种植,学生8人)、医学(下设体疗、疮肿、少小、耳目口齿、角法等5个专业,学生40人)、针灸(学生20人)、按摩(学生15人)、咒禁(学生10人)。 在全国各州府也设有医学院。《新唐书·百官志》: “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上。掌疗民疾。贞观三年,置医学,有医药博士及学生。开元元年,改医药博士为医学博士,诸州置助教,写《本草》、《百一集验方》藏之。……三都学生二十人,都督府、上州二十人,中州、下州十人。” 唐朝主要按照人口多少,将全国各州分为上中下若干等级。上州的医学院学生为20人,中州、下州的10人。 唐代也建立了规范完善的医疗卫生人才选拔考核制度。 受某些人的误导(不排除故意),人们往往以为,唐代的科举考试,只有进士、明经。其实,唐代在各个专业技术领域,均有科举考试项目。医学领域,便是如此。《新唐书·选举志》: “唐取人之路盖多矣,方其盛时,……诸馆及州县学六万三千七十人,太史历生三十六人,天文生百五十人,太医药童、针咒诸生二百一十一人,太卜卜筮三十人……凡此者,皆入官之门户,而诸司主录已成官及州县佐史未叙者,不在焉。” 在唐代,吏部将治国人才分为27类,医学人才为其中之一。《新唐书·百官志》: “(吏部)考功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文武百官功过、善恶之考法及其行状。……其考法,凡百司之长,岁较其属功过,差以九等,大合众而读之。……善状之外有二十七最:……二十三曰占候医卜,效验多者,为方术之最……” 医学领域的人才选拔制度,与进士、明经选拔大同小异。学医可不容易,月有月考,季有季考,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毕业,就只能回家了。《唐六典·太常寺》: “其考试、登用如国子监之法。……博士月一试,太医令、丞季一试,太常丞年终总试。若业术过于见任官者,即听补替。其在学九年无成者,退从本色。” 《唐六典·尚书吏部》: “凡伎术之官,皆本司铨注讫,吏部承以附甲焉。(谓秘书、殿中、太仆寺等伎术之官,唯得本司迁转,不得外叙。若本司无阙者,听授散官,有阙先授。若再经考满者,亦听外叙。) ” 医学由于其专业性太强,其考试选拔由医疗卫生的业务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完成。无论是学生毕业后录用为公职人员,还是工作中表现优秀提拔使用,均由业务部门主导完成,将选拔结果上报吏部备案。工作考核优秀,确应提拔,但是官员编制不够的,可以先提高级别,享受待遇。 毋庸置疑,唐代的医疗卫生体系是完善的,先进的。 唐朝建立的这一制度体系,作为优良传统一直保持到清朝。 据《明史·职官志》,明朝的医药行政工作归属于礼部祠祭司掌管,其业务则属于早期名曰“医学提举司”,后更名为“太医院”的机构,“太医院掌医疗之法”。明朝时在北京、南京的太医院均设有中央医学院,建立了系统完善的教学、考试制度: “凡医术十三科,医官、医生、医士,专科肄业……凡医家子弟,择师而教之。三年、五年一试,再试,三试乃黜陟之”。 据《大明会典》卷224,中央医学院培养的人才,由礼部会同太医院考核合格后,根据考试成绩分配到政府相关部门和部队从事医疗工作。全国各府州县所设医学院,除了为地方培养医学人才和为百姓免费诊疗服务,还担负有向太医院推荐选拔人才的责任。同样,朝廷还为医疗卫生人才建立了一整套的工作业绩考核和职务晋升、奖惩制度。 众所周知,清朝基本沿袭明朝制度,不再赘述。 贰 中国古代的医疗卫生成就 还是那句老话:中不中,看行动;好不好,看疗效;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用事实来说话,以结果论英雄。 只有医疗卫生的效果好,才能证明中医药确实先进,确实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