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

2023.7.19 天涯杂谈 777

今天读了《王曙光:全面反思人民公社制度的利弊》(王曙光,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北京大学产业与文化研究所常务副所:https://www.sohu.com/a/479066052_121124804)一文。

人民公社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

文章开头,王曙光先生对人民公社所起的作用及功绩进行了叙说:

“人民公社是中国工业化和赶超战略的产物。新中国从1949年致力于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到现在大概七十多年,基本完成了工业化。这么迅猛的工业化在全世界没有先例。在这个进程当中,农民的组织化、农村的合作化,包括人民公社,都做出了极其重大的历史贡献,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人民公社30年的时间,为中国工业化提供了大量的农业剩余,也为1978年之后的改革开放提供了大量的人力资本。对于这一历史事实,也要给以相当的尊重。在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公共品的供给达到了历史高度,在这一时期,农村教育普及,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保障、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的兴修等等,都得益于人民公社体制。以农村合作医疗为例,在70年代,联合国卫生署提出,中国农村的赤脚医生制度与合作医疗是全世界农村卫生工作的样板。毛主席说,把医疗卫生的重点放到农村去。这一时期,农村的健康水平乃至全国的健康水平提高很快。农村消除了大规模的传染病和流行病,儿童的死亡率达到全世界最低,这些都是得益于中国农村实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于这一点,我小时候是有切身感受的,村里的赤脚医生随叫随到,村民看病几乎不收费。这个体制优势,在改革开放之后的一段时间反而丧失了,导致在农村教育、农村医疗、农村社会保障、农田水利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出现大面积的倒退,到现在还是在补课。”

“人民公社为改革开放的启动留下了大量的历史遗产,比如社队企业的发展,为乡镇企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人民公社时期培养出来的人力资本,支撑了中国的工业化,支撑了中国的现代化,也支撑了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不应该割裂地看待两个时期,特别是不要把前三十年说得一塌糊涂,这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

那么,人民公社又有哪些是值得反思的呢?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抛弃了人民公社时期的一些错误做法,农民的产权得到更多的尊重和保护,农民自由选择的权利得到尊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这些方面都有了深刻的变化,这是时代的进步,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回望人民公社的历程,实际上很多体制因素都是我们今天在农业经营体制变革和农村发展方面需要进一步汲取和借鉴的,这就需要我们对人民公社这一历史遗产有一种客观的扬弃的态度,要把扬和弃结合起来,而不能简单化地一概否定。”

对于“人民公社制度为什么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全面瓦解?”

王曙光教授给我们介绍了七个假说来进行解读:

第一个是激励不足假说;

第二个假说可以叫做“生产力水平或经济发展水平约束假说”;

第三个假说可以称之为“监督缺陷假说”;

第四个假说是可以称为 “退出权假说”;

第五个假说可以称之为“规模边界假说”;

第六个假说可以称之为“契约假说”;

第七个假说可以称之为“产权缺失假说”。

但是,看完全文,我感到逻辑上说不通。从前面王教授的叙说中,列举了人民公社二十多年所起的作用,不仅对我国前30年的发展,而且对改革开放后的四十年的发展都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从实践的结果上看,人民公社的体制是非常成功的存在。

但在最后王教授却用七个假说来说明人民公社消失的原因,又似乎说人民公社是失败的。

这就令人感到疑惑:

人民公社到底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

评论

昵称*

邮箱*

网址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