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疫苗为何必须“知情、同意、自愿”?

2021.7.17 天涯杂谈 2104

国家卫健委:疫苗接种遵循自愿原则

近日,多个基层地方出现了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出行、不能进商场、不能出摊、不能进医院,以及未接种疫苗的公职人员停发工资等通知,使得新冠疫苗接种以保护个人的预防行为变相成了强制行为,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第一财经今天从国家卫健委疾控局了解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依然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

新冠疫苗接种以保护个人的预防行为变相成了强制行为

在中国进入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后,国内多地先后出现过本土的传播疫情,经过流行病学溯源调查发现,这些疫情与境外输入有关,说明中国目前面临的风险仍然是境外输入,中国仍然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阶段。在有了疫苗这个防控手段后,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都在积极推动疫苗接种;同时,坚守现行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防控措施,以及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用以防控新冠疫情。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疫情输入和传播扩散的重要手段,也可降低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的发生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适龄无禁忌人群应该做到应接尽接。

对于个别地区出现的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群体的限制通知,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已经关注到,并已及时予以指导和规范。其实,对于使用强制手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现象,国家卫健委一直给予重视。今年4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曾表示,个别地方在疫苗接种工作中出现了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这种做法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国家卫健委:疫苗接种遵循自愿原则

打疫苗为何必须“知情、同意、自愿”?

因为疫苗是否安全有效,一般要经过10年以上的四期临床试验研究才能确认。目前批准“应急”使用的所有国内外新冠病毒疫苗都是“试验疫苗”,均非正式批准使用的疫苗药物,产品包装盒上也明确写明“仅用于临床研究”。所批准的“应急使用”,也属于真实世界大规模接种的“第四期临床试验研究”。而法律规定西药临床试验研究的基本原则就是“知情、同意、自愿”,应使接种者充分了解其“临床试验研究”属性,并“自愿”和签字”同意”接受其可能的“未知试验风险”,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目前批准“应急”使用的所有国内外新冠病毒疫苗都是“试验疫苗”

从理论上说,我国传统路线“灭活疫苗”的不良反应风险低于国外的”mRNA”等新技术疫苗,但尚需经长期临床试验验证。国家也在持续监控全国的疫苗不良反应情况。而从某些基层地方公然违法的“变相强制”做法来看,一旦接种者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能否被“鉴定”为疫苗不良反应而非西医存心卸责的所谓“偶合反应”,及时获得国家免费治疗和疫苗厂商的“临床试验赔偿”,可能会非常麻烦。因而,你必须慎重考虑打疫苗的所有未知风险,并签字同意,自愿接受这些“未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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